【西藏鸿宇消防】分享:关于高位消防水箱规范要求的解读
一、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5.2.1): (一 )总体要求: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不同的建筑,水箱容积也会不同: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 时不应小于 100m3;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3,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3.二